基隆一名駕駛開車行經瑞芳明燈路平交道時,號誌燈亮、警示聲也響起,當時駕駛選擇通過,不料遭摩托車擋住去路,車尾被柵欄砸中,事後被警方認定擅闖平交道,遭罰7萬元,駕駛覺得很委屈,質疑是平交道秒數設計問題。警方表示,確認監視器,違法事實明確,若駕駛有疑慮還能再申訴。
轎車駕駛準備經過平交道,不過此時警示聲響起,這時駕駛不斷往前開,結果頭過身沒過,砰的一聲直接打到車頂。
當事駕駛:「機車就超前我左轉,擋到我往前走,看管鐵道的人員,他也往前走動,剛好就和機車一起擋到我,再來就是遮斷器放下來,打到我的車頂。」
駕駛聲稱自己是被摩托車擋住去路,最後才會被柵欄砸車,只不過還沒想到要怎麼求償,就先被警方開單,這一罰竟然就要7萬元。
瑞芳派出所所長林昆秀:「於平交道遮斷器放下時,仍未完全通過平交道,致車尾有碰到柵欄情事,經檢視監視器影像確認違規屬實。」
駕駛覺得很委屈,但從當時畫面來看,他經過瑞芳明燈路平交道時,車頭似乎還沒進到平交道,但當時號誌燈已經亮起,且警示聲也跟著響,駕駛沒停下而是加速通過,結果被砸車被罰錢,反控是柵欄放下時間太短。
其他台鐵交管人員:「他那個(警示燈)響的時候,大部分會自動停下來,可是有些會為了搶時間(硬闖)。」
現場平交道警示聲響7秒鐘,遮斷器會開始動到完全放下來是5秒鐘,加起來共12秒。
不過對比其他的平交道,警示燈響到遮斷器放下大約是8秒,兩者對比時間差不多。
駕駛當時有大約7秒抉擇,要不要通過就在一念之間,如今遭開罰,駕駛堅稱自己很無辜。對此監理站表示,若民眾對警方裁處有疑慮,將會送往行政法庭判決。
到底是平交道秒數設計有問題,還是駕駛搶快才開罰,還需要警方及相關單位持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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