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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藍倡私校捐款全數列扣除額 綠憂逃漏稅提停止討論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29日07:01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9日07:0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審查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朝野無法達成共識一度暫停會議。(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審查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朝野無法達成共識一度暫停會議。(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今審查「私立學校法第62條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李德維等人主張取消個人捐款綜合所得稅最高列舉扣除額50%、營利事業捐款25%限制,捐款不超過1000萬元得全數列舉扣除額,但民進黨立委認為私校財務監理不夠公開透明,恐有逃漏稅、洗錢疑慮,提出停止討論動議,會議一度中斷40分鐘,最後決議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李德維提案主張,個人或營利事業捐款給特定學校,總額在1000萬元額度內,得全數列舉扣除額,李表示,金額限制可以修正、不會堅持,但私立學校面對少子化等艱困狀態,修法能鼓勵他們開發捐款;林奕華也說,與其嚴格規範,不如設置防弊機制,建議透過興學基金會審查、把關,不然公立學校可以百分百抵稅,私校卻只有一半,也會影響私校校友的捐款意願。

不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認為,應設置相對配套,讓私校財務更公開透明、制度化,甚至是限制捐贈者、受贈者之間不得具有關係人身分等,防止逃漏稅。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2019年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收受指定捐款4億5170萬元、非指定僅5萬5千元,去年指定捐款5億7124萬元、非指定僅58萬3千元,依現況來看應不需要透過稅賦優惠提高誘因。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前幾屆也討論過修法,但私立學校的會計制度、監理制度不像公立學校那麼嚴謹,當時認為有逃漏稅、洗錢之虞,法令對私校董事會是低度監管,修法後如何杜絕利益輸送問題?如何查帳?過去無法通過修法的原因,現在還是沒有消失。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周春米也質疑私校財務監理的透明度、資訊公開、國會監督等問題。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說明,公私校在財務監督有人員、組織的差異,公立學校的會計人員是由主計單位派任,每年根據決算、預算、審計、會計4法編列預算書報給教育部、並送立法院備查,校內設有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私校會計人員只需董事會同意即可,財務內控也是由校長和董事會決定,編列預算則是根據教育部會計原則,每年報預算書至教育部。對於逃漏稅問題,朱強調,只要是通過興學基金會捐款,都能查核。

李德維表示,如果1000萬元限額過高,可以改成100萬元,這樣逃漏稅的疑慮應該非常非常低?不過,林宜瑾反駁,不管金額如何下降,還是可以透過次數累積,現存的制度問題在於私校財務不受法律規範,在財務資訊無法公開透明情況下提供100%賦稅優惠將形成很大漏洞,建議維持現狀,茲事體大,很冒昧也很抱歉,想提出停止討論動議。

林宜瑾提出停止討論動議後,李德維隨即宣佈休息並離席,40分鐘後,李德維重新宣布開會,並所有提案全部保留送院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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