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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鈕承澤拿250萬重金換「情愫」... 挽不回被害女的心近期傳喚入監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03日04:45 • 發布於 2021年10月03日02:52
鈕承澤雖拿出遠高於行情的250萬元重金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卻敗在無罪答辯,在爭取輕判上栽了跟頭,不僅未獲得被害女子原諒,也被法院認定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當初起訴此案的台北地檢署,近期將傳喚鈕承澤報到發監執行。 (資料照)
鈕承澤雖拿出遠高於行情的250萬元重金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卻敗在無罪答辯,在爭取輕判上栽了跟頭,不僅未獲得被害女子原諒,也被法院認定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當初起訴此案的台北地檢署,近期將傳喚鈕承澤報到發監執行。 (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豆導」鈕承澤於2018年11月性侵電影劇組女姓工作人員,他雖然拿出遠高於行情的250萬元重金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卻敗在無罪答辯,堅持與女方之間有「情愫」,因而在爭取輕判上栽了跟頭,不僅未獲得被害女子原諒,也被法院認定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當初起訴此案的台北地檢署,近期將傳喚鈕承澤報到發監執行。

2018年11月23日,鈕承澤與執導的電影「跑馬」劇組,原定當晚開工作會議,鈕承澤臨時取消會議,改在家中聚會,並請劇組主管帶被害女子到場,眾人飲酒用餐至隔天凌晨,劇組人員和鈕的友人陸續離開,只剩下被害人與鈕,鈕於2人獨處時,將她強壓沙發上指侵得逞。

鈕承澤於法庭上答辯時否認性侵犯意,堅持無罪答辯,他主張檢警的起訴認定與事實不符,當下他主觀認為與女方之間有情愫,無意強迫女方,沒有犯罪的故意。

北院一審時,鈕承澤曾提出60萬元的和解條件,但被害人拒絕,鈕加碼至250萬元才達成調解,但被害女子在辯論時表示,鈕承澤之所以願意賠償,只是為了求得輕判,並非真心悔過,她不願意原諒他,賠償金只是補償她為此失業、身心受創的損失,合議庭因而認定鈕承澤無悔意,去年4月14日判他4年徒刑。

此案上訴二審後,鈕承澤堅稱當時他主觀認為與女方有「戀愛的開端」的情愫,並未犯罪,當晚他接近她時,她並未強烈抵抗,雙方認知有差距,不代表自己犯罪。去年12月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年。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已逐一說明證據的採駁,未有違誤,量刑上也有充分說明,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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