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男子因為在上班時間偷跑去健身房633次而被解雇。這名55歲的男子在愛媛縣松山市的城市建築部門擔任公園的監督。然而,他在2024年8月底被匿名人士舉報他經常在上班時間翹班到健身房。根據《讀賣新聞》報導,經過調查後發現從2021年4月到2024年11月,男子總共翹班633次,累計缺勤時間長達658小時36分鐘,也就是每次蹺班平均1小時。更令人傻眼的是,他不是去健身房健身,而是去做伸展和泡湯,因為他有手臂痠麻的問題。男子承認翹班領薪水,最終被解雇。然而,據《SoraNews24》報導,他的4位上司也因未能注意到男子翹班而受到譴責。松山市要求男子退還他在翹班時間領到的工資,金額高達新台幣約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