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駕駛王先生開車經過國道1號台南段時,超速達151公里,被開罰1萬8千元。但是他喊冤,儀表板數值頂多也才140,怎麼可能開到時速151...
一名物流駕駛王先生開車經過國道1號台南段時,超速達151公里,被開罰1萬8千元。但是他喊冤,儀表板數值頂多也才140,怎麼可能開到時速151公里。他拿出文件證明,包含公司的行車紀錄以及大型車的「數位大餅」,都顯示當時時速頂多才80公里左右。不過,他向國道警方申訴,卻得到「違規事實明確」的回覆。王先生不能接受,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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