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反腐第一大案」嫌犯李建平17日被執行死刑。64歲李建平曾擔任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任內涉貪高達人民幣30億元(下同,約新台幣133億元),其中侵吞國有資金14.37億元,平均每天貪污近200萬元(約新台幣904萬元),成為中共建國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小官巨貪。李建平的兒子李蘇超已經逃往海外。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李建平把下屬企業當成「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藉此侵吞國有資金14.37億元、非法收取他人錢物5.77億、挪用公款10.55億,另外也假借人頭成立公司侵吞國有資產,並用猜拳的方式決定董事長、總經理和監察人,還包庇以趙文遠為首的黑社會組織進行犯罪活動。
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李建平涉貪主要是因沉迷賭博,多次到澳門流連賭場,賭注甚至高達上千萬元,警方在其辦公室內發現5、6本護照;他自己則供稱錢除了用於賭博,大多被用於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及名貴手錶,另外還收集中外名酒,酒窖中收藏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9月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判處李建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建平上訴後,2024年8月遭到駁回,維持原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後,17日執行死刑,李建平也是習近平掌權後第2名被處死的貪官。
留言 13
Remona
台應該比照辦理
10小時前
waynie
貪官的頭頭沒事 …
9小時前
Cathy
安裝廢死大法師就是貪官防止自己被判死的對策。
9小時前
老江
青鳥何在?
4小時前
Mr.楓(小胖)Edward🟥
應該來台灣的...台灣才是你的貪污祖國....
4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