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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中街大火6死一審宣判! 縱火房客無期 房東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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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興中街一棟7層樓公寓,2年前發生火災,造成6死6傷,檢警事後發現,是42歲的鄭姓租客積欠房租,又在房間內養寵物羊,和房東發生爭執後縱火,由於房東囤積大量回收物在屋內,導致火災發生時,部分房客逃生不及,兩人都被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縱火的房客無期徒刑,房東則是七年有期徒刑,當時驚險逃出的租客說,房東在開庭時,把責任都推給死亡的租客,向法官說雜物是租客堆放的,覺得很可惡,實際來到這棟公寓,仍然堆放著大量回收物,鄰居都覺得很誇張。

屋內不斷冒出濃濃黑煙,這棟位在台中興中街上的,7層樓公寓,2年前發生火災造成6死6傷,起火原因是42歲的鄭姓租客,和房東發生糾紛憤而縱火,檢警調查鄭姓租客因為積欠房租,又在房內養寵物羊,被房東要求搬走一氣之下縱火。

由於房東在屋內堆放大量回收物,影響逃生,兩人都被起訴一審宣判,縱火房客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房東則是七年有期徒刑還可以上訴,當時僥倖逃出的鄧姓租客到場聆聽判決,還是覺得房東很可惡。

鄧姓租客說:「她(房東)把這個雜物堆放的行為,推給死者,那時候我們真的是,聽到真的是很傻眼啦,真的是怎麼會有這種人。」鄧姓租客認為房東完全沒有悔改,實際來到這棟公寓,雖然到處放著禁止堆放回收物的標語,甚至環保局還架設了監視器,但一樓仍然堆放大量回收物。

鄰居說:「(房東)有時候都還是,就很早就來了,判6(7)年,我覺得還是沒有什麼用啦,她再出來還是一樣。」鄰居說當時發生火災,自己和鄰近住戶都有損失,沒想到房東還是繼續亂堆東西,都很擔心會再次發生意外,環保局說收到檢舉都有前往開單和清運,但過不久房東又繼續堆,只能持續勸導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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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2月19日05:03 • 發布於 12月19日04:54 •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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