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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版柬埔寨案16被告 今二審宣判高院駁回上訴

鏡新聞

更新於 04月12日05:00 • 發布於 04月12日05:00 • 鏡新聞
高等法院針對台版柬埔寨案16名被告,今天進行首波宣判。
高等法院針對台版柬埔寨案16名被告,今天進行首波宣判。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涉嫌拘禁61人,3人遭凌虐慘死,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高等法院經近半年審理,今天(12日)上午針對其中16名被告進行首波宣判。

據了解,檢察官及16名被告因不服判決上訴,但今天都遭高院上訴駁回,其中涉嫌拘禁致人於死,並遺棄屍體的嫌犯,鄭文誠和張家豪,仍分別被判處20年8月和20年6月,至於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等多位核心成員涉案被告,不在今天宣判範圍之內,已訂4月17日起,將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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