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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律師勾結詐團洩密再爆4人涉案 1律師、1助理遭聲押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15日06:05 • 發布於 03月15日06:04 • 鏡新聞
律師勾結詐團,涉嫌洩密偵訊機密,檢方發動搜索。(資料畫面)
律師勾結詐團,涉嫌洩密偵訊機密,檢方發動搜索。(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詐騙案時,查獲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涉嫌洩露偵訊機密給詐團,鄭、楊、李3人遭聲押禁見,另有2人獲交保、1律師因事證不足遭請回。檢方昨(14日)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鄭的助理林佳毅、友人李昊承,以及律師黃耕鴻、賴季倉,訊後林、黃2人涉有重嫌遭聲押禁見,至於李、賴2人則分別以80萬、60萬元交保。

全案起於檢方於2023年8月至9月間,偵辦數起詐團案件,查出律師鄭鴻威擔任詐騙集團辯護律師時,竟涉嫌利用辯護機會,陪同車手庭訊或法院聲押閱卷時,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將偵訊內容外洩給詐團主嫌,好讓詐團得以互相串供。據悉,6人互為學長與學弟、學妹關係,雖均在不同律師事務所服務,但皆透過鄭男牽線替詐團辯護。

檢方2024年2月間發動首波搜索,約談涉案律師6人,訊後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洩密等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律師林聰豪、張作詮,訊後則分別以45萬元、30萬元交保候傳,另名朱姓律師因涉案事證不足獲請回。

檢方近日再查出有4人涉案,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涉負責協助鄭傳遞文件,以及聯繫派案律師,鄭鴻威的友人李昊承則涉以加密貨幣協助洗錢,另外律師黃耕鴻接受鄭的派案並涉嫌洩密給詐團、律師賴季倉則接受鄭的派案。

檢方昨日傳喚林佳毅、李昊承、黃耕鴻、賴季倉4人到案,經複訊後,檢方認定林佳毅、黃耕鴻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洩密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賴兩人則分別以80萬、6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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