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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民法官首件精障弒親案 啞鈴殺父逆子判12年、刑前監護3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12月15日05:10 • 發布於 2023年12月15日03:22
新北市新店區41歲鍾姓男子患思覺失調症,持啞鈴重擊78歲父親頭部奪命,台北地院組織國民法庭審理,合議庭15日宣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闕敬倫翻攝)
新北市新店區41歲鍾姓男子患思覺失調症,持啞鈴重擊78歲父親頭部奪命,台北地院組織國民法庭審理,合議庭15日宣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闕敬倫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41歲鍾姓男子患思覺失調症,今年1月19日小年夜下午,持啞鈴重擊78歲父親頭部奪命,台北地院組織國民法庭審理,檢、辯雙方有共識鍾男犯案時精神狀態符合減刑規定,但對量刑意見相左,檢方建議量處12至16年徒刑、刑前強制監護治療至少3年,辯護律師建議量刑8年、監護5年;合議庭今天(15日)宣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

本案是北院的第2件國官案件,也是全國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殺害至親的人倫悲劇,結局備受矚目。

鍾男與父母同住於新店區安康路,今年1月18日中午,鍾男負氣欲離家出走,鍾父將他強行拉回阻止,之後又因媽媽買錯便當,與父親發生爭吵,鍾男持啞鈴重擊父親頭部致當場死亡,鍾母報案,台北地檢署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

台北地院採國民法官制共同審理,鍾母曾聲請不採行國官制但被駁回;北院上週選任4男6女等10位國民法官,密集審理一週即速審速結。庭訊期間也引來接演電視劇集「我們與惡的距離2」的新科金馬影帝吳慷仁,以及該劇編劇呂蒔媛到庭旁聽,觀摩法庭攻防實況。

鍾男案發後被暫行安置以住院治療取代收押,他在最後陳時強調「殺父非我本意」,他事後也很訝異自己犯下嚴重錯誤,他想持咒念佛迴向給父親祈求原諒,希望早日出獄,陪伴母親直到生命終結。

鍾母身兼被害人(丈夫)家屬、兒子輔佐人雙重身分,庭訊時多次哽咽為兒子求情,直言丈夫走了,哽咽請求國民法官網開一面,她支持服刑前監護治療,希望出獄後有社會資源持續協助就醫。鍾男的叔叔也到庭表達願意原諒。

蒞庭檢察官廖彥鈞主張,本案發生出自於恨意,源於父子間長期不諒解,鍾父不諒解兒子遊手好閒,兒子則忽略爸爸也在生病,對父親長期累積恨意,鍾男犯案前應已有所考慮才決定犯罪,事後也記得發生何事,並非全因急性發病而犯案,即使檢方同意鍾男犯案時辯識能力下降可減刑,但鍾男因欠缺病識感而長期不按時服藥控制,仍應課以相當刑責,透過監護與監禁來守護社會安全網,建請判處12年至16年徒刑,並於刑前監護至少3年以觀後效。

辯護律師薛煒育認為,鍾男19歲時思覺失調症發病後,看診無數次,也曾住院治療,近年病況愈見嚴重,案發前一個多月起陸續接受醫師施打4劑長效針,但在打第5劑的前一天發生此案,精神鑑定研判是急性發作所致,以為看到魔神仔而中邪,最終成為「因病失控的犯人」,希望國民法官理解鍾男犯下此案前的過往病史歷程,給予減刑並拉長監護時間,建請量處8年徒刑、刑前監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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