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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移工捲機台不治 負責人被起訴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1年12月30日08:38 • 發布於 2021年12月30日08:38 •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某資源回收場一名越南籍馮姓移工遭機台捲入,傷重不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桃園市龜山區某資源回收場一名越南籍馮姓移工遭機台捲入,傷重不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四方報》報導,移工職災千人率比國人高出不少,尤其在工廠作業的產業移工更經常處於高風險的工作環境中,因工安意外魂斷異鄉的案例不少。今年4月,在桃園市龜山區某資源回收場工作的一名越南籍馮姓移工,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機台異常,但在排除異常時,廠方卻未將機台停止運轉,導致馮姓移工被捲入機台中,最終重傷不治。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場方蘇姓代表人及呂姓負責人2人提起公訴。

綜合媒體報導,今年4月24日上午,受害的馮姓移工正在進行鋁罐壓縮打包作業,期間發現機台出現異常,在其進行異常排除時,場方卻疏忽未將機台停止運轉,致使馮姓移工被打包機台捲入昏迷,一旁的阮姓同仁發現後趕緊將人送醫急救,但馮姓移工最終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場方60歲蘇姓代表及當天負責現場的53歲的呂姓負責人因涉過失致死罪嫌被警方移送桃檢偵辦。

根據職安衛生管理辦法第79條,「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雇主依第13條至63條規定應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但勞檢處針對現場進行勘察後發現,場區僅有教育訓練資料、機台上越南文操作說明,但無課程內容,兩名被告也坦承確實未依規定辦理員工教育訓練課程;顯有疏於注意、違反職安衛生法之情形。

桃檢參考勞檢處勘察結果及警方提供之監視器畫面,加上2名被告說詞,審酌此職災意外乃因場方疏於注意、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未依規定辦理課程訓練,導致馮姓移工被機器捲入死亡。檢方偵結,公司違反職安衛生法發生死亡職業災害等相關規定、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呂2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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