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工作前三個月「試用期」的規定在台灣已經變成大部分公司的「潛規則」,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詢問到「試用期」的合理性,掀起了不少人激烈的討論。
▲A劇團以職場幹話為主題,為音樂劇做宣傳海報。(圖/翻攝自臉書A劇團)
該網友問道:「認真問為什麼台灣大部分的公司都有薪水比較低的試用期?」而該問題也讓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慣老闆壓榨員工」、「一堆公司根本無視勞基法,且試用期間還不算正職,只能算約聘」、「其實規定是沒有試用期的,鬼島不知道怎麼了」、「有不少惡質的公司,是專門用試用期在坑人的,試用期後就說你表現不夠好,要你繼續拿低薪不然就要你滾,繼續找下一個低薪的試用工來坑。」
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因為三寶員工也很多,請神容易送神難的概念」、「試用期很正常吧,誰知道聘的人雷不雷」、「我倒是挺支持試用期,不然要硬留下不適任的人,對自己跟同事就是殘忍」、「我遇過好多個面試時,說得天花亂墜,進來後卻什麼都不會的」、「以正常狀況來說,新手進來不但沒有正常一個人力的產量,還需要多花一個人力去教他,說實在的,這段期間薪資少一點,我覺得合理。」
留言 91
朱亮
一男一女結婚前的交往
應該也能叫作是試用期
畢竟
雙方都不是很了解對方
2018年10月29日14:22
則
台灣三寶員工也很多....我也是員工,但是必須老實說,很多新進來的常常都還沒斷奶,忙就算了還要多照顧一個寶,三天兩頭就遲到、生病的一堆,慣老闆是有,但是三寶員工也是非常多
2018年10月29日12:46
Daniel Chang
贊成試用期,現在的員工做不好念兩句都不行,還動不動就請假,上班又常遲到,遲到理還是晚上打電玩太晚睡,又嫌低薪,政府勞工局到底是在搞什,找派遣工來還安心些起碼不合適也不用一肚子火
2018年10月29日11:40
尊聖(Jasper)
試用期,沒意見!只不過「給薪」也是有試用期嗎?可以試著給多一點用看看咩!
2018年10月29日11:04
Nate Tsai(蔡育坣)
如果你是應屆畢業生,無相關工作經驗,試用期你不用「刻意表現差一點」,因為你「根本幫不了公司什麼!!」
2018年10月29日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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