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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 依法補償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06日13:46 • 發布於 2023年09月06日13:46
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議題,市長盧秀燕強調,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需要有法律作為依據。(記者徐義雄攝)
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議題,市長盧秀燕強調,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需要有法律作為依據。(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六日進行臨時會會議,諸多議員關切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議題。市長盧秀燕表示,該案是台中市全市唯一個案,對公務人員而言,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需要有法律作為依據,因此才需根據此案制定自治條例;法案已兩度送進議會,顯示市府解決此問題的決心。

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議題,市長盧秀燕強調,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需要有法律作為依據。(記者徐義雄攝)
豐洲工業園區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議題,市長盧秀燕強調,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需要有法律作為依據。(記者徐義雄攝)

盧秀燕表示,此案是縣市合併過程中造成的受害,這是全市唯一的個案、不會再有其他的個案。國家對於徵收或補償曾碰到特殊案例,例如紅毛港遷村案自動補償基準。台中市政府不是自己發明的,每個縣市政府或中央在處理民眾事務時,可能會碰到特殊案例,對公務人員而言,無論是要徵收或補償,都要有法律依據。這也是為什麼紅毛港遷村的案子制訂特別的補償辦法。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府是否能以不用法律授權、用行政約束訂定較優惠的救濟措施,且是公務預算為性質;法務部函釋、監察院糾正函及行政院函釋等,是不可行的,而是需要有法律授權。另豐洲二期開發現由市府辦理,有關預算程序、或未來收益都是依據公務預算程序來辦理,公務預算必須要有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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