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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水塔飄「藍綠色懸浮物」竟是恐怖鄰居放滅鼠藥 一審判賠40萬元

太報

更新於 2023年12月04日10:22 • 發布於 2023年12月04日10:21 • 侯柏青
新北地院民庭大樓。侯柏青攝
新北地院民庭大樓。侯柏青攝

新北市洪姓男子不滿社區大樓管委會楊姓主委處理公共事務的方式,竟將可能會造成急性中毒的滅鼠藥「可滅鼠」(brodifacoum)投入主委夫妻私人使用的兩座水塔裡,導致他們飲用後產生腿部發癢紅腫的過敏反應。高院日前依傷害罪判洪男5月,楊男夫婦共求償600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洪男須賠40萬元。得上訴。

檢方查出,洪男不滿楊姓主委,在2020年8月6日偷偷帶著具抗凝血劑作用,而且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老鼠藥到社區頂樓,投入楊姓主委住家專屬的私人水塔,造成楊的腿部發癢紅腫等過敏反應,其妻皮膚也發癢難耐,兩人察覺水有異味,到水塔檢查發現裡面有藍綠色懸浮物,經警方採樣確認為老鼠藥。

洪男同月30日下午,拿著裝老鼠藥的保特瓶前往私人水塔想故技重施,不過,楊姓主委事先在該社區頂樓裝好監視器,還鎖住私人水塔,讓洪男無法投藥。楊妻則從監視器當場逮到洪男犯案,警方循線逮住他並循線找到老鼠藥。

洪男自始自終否認犯案,一審判他5月,檢方不滿判太輕上訴,但高院維持原判。

楊姓主委夫婦另認為,洪男犯案後全無悔意,而且不聞不問、拒絕賠償,兩人分別對他求償300萬元,共600萬元。

洪男應訊時喊冤說,他8/6當天只是想要教訓一下楊姓主委,所以用寶特瓶裝花草的肥料,想讓楊「拉點肚子」,但因水塔被上鎖而未遂。他強調,「可滅鼠」的主要影響凝血功能,中毒的話會流鼻血、血尿及血腫等,和楊姓主委講的「身體搔癢」症狀完全不同。

他也主張,楊姓主委聲稱「喝了水造成身體發癢」,但媳婦沒喝家裡的水,也是身體發癢,可見楊姓主委出現的症狀和水塔的水無關,況且當時檢驗8/6的水塔水時,也沒有驗出可滅鼠成分,更和8/30的未遂行為無關。

不過,新北地院認為,8/6警方已採驗確認水塔有「可滅鼠」反應,根據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的回函,可滅鼠的中毒反應除了出血,臨床症狀也包含過敏,因而認定楊姓主委夫婦的過敏反應和確實洪男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法院認為,洪男不理性解決和楊姓主委的嫌隙,竟然故意讓他及妻子飲用含毒的水,造成皮膚中毒,幸而兩人察覺後報警並把水塔上鎖,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損害。法院考量楊姓主委夫妻所受到的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判洪男須分別賠償兩夫妻20萬元,共賠40萬元。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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