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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公車亭內停車納涼 缺德又違法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7月02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7月02日21:30
公車亭原本是提供民眾等候公車使用,但近日多了一群「不速之客」。(讀者提供)
公車亭原本是提供民眾等候公車使用,但近日多了一群「不速之客」。(讀者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員生醫院前設有公車亭,原本是提供民眾等候公車使用,但近日多了一群「不速之客」!原來是夏日炎熱,有機車騎士怕機車曝曬太陽,直接把機車停在公車亭內遮陰,有時甚至停一整排,讓等車民眾氣得貼文,希望警察加強取締。員林警分局表示,公車站牌10公尺內暫停屬於違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可處600至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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