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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選前強力查賄 花蓮3候選人起訴、議員候選人20萬交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1月18日10:04 • 發布於 2022年11月18日10:02
距離投票只剩8天,花蓮檢警調強力查賄,花蓮地檢署今依違反選罷法起訴3名候選人。(記者王錦義攝)
距離投票只剩8天,花蓮檢警調強力查賄,花蓮地檢署今依違反選罷法起訴3名候選人。(記者王錦義攝)

首次上稿 16:49更新時間 18:02(新增沈姓候選人回應)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距離選舉只剩8天,花蓮檢警調強力查賄,花蓮地檢署今依違反選罷法,起訴秀林鄉和平村王姓村長候選人、新城鄉林姓村長候選人及光復鄉民代表第1選舉區王姓候選人等3名,以及12名椿腳、1名收賄選民;另查獲花蓮縣議員第3選區沈姓候選人及其呂姓助選員涉嫌送海鮮、肉品尋求支持,花蓮地院今諭知沈姓候選人20萬元交保、呂姓助選員10萬元交保;沈認為送物資關懷弱勢遭污名化,堅持清廉參選。

沈姓候選人說,清廉參選是她的堅持與價值,一生行善,從未要求回報,可以不當選議員,不能被疑似賄選污名化。送物資要求選票是污辱選民,她不做這種骯髒事。今日之事無論結果如何?不會停止關懷弱勢,這性格生俱來。為民服務也是終身職志,但願老天有眼,還她清白。

花蓮地檢署指出,劉姓被告在今年7月,得知其林姓友人要參選新城鄉新城村長,就購買11台價值千餘元的電風扇、200個價值250元的潔膚皂,另由林姓村長候選人,購買400包每包價值約400元的梨山茶,於7月至9月間,親自或透過椿腳送給選民行求、約定應投票支持林姓被告。

而秀林鄉和平村王姓村長候選人登記參選村長後,即於今年9月起,陸續把現金1萬元至10萬元分批交付予樁腳陳姓被告等8人,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分別向該選區有投票權選民共26人交付賄賂或預備行求賄賂,檢察官黃蘭雅偵辦後認為被告王姓候選人等6人共同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交付賄賂等罪嫌對8人提起公訴。

另外,光復鄉民代表第1選舉區王姓候選人在今年9月中旬,交付現金2萬元給簡姓樁腳,向該選區有投票權選民買票尋求支持,並指示選民代尋其他有投票權之人,可另對每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每票現金2000元賄絡,檢察官林英正偵辦後,認為王姓被告、簡姓被告共同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此外,檢察官羅美秀指揮花蓮縣調查站、花蓮警分局,偵辦第3選區沈姓縣議員候選人涉賄案件,發現她利用關懷弱勢民眾機會,贈送有相當價值的冷凍海鮮及肉品,同時發送競選文宣及言詞拜票,涉及行賄,日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到沈住處及競選總部搜索,通知呂姓助選員及疑似受賄民眾共12人到案。

花蓮地檢署指出,檢方認沈姓縣議員候選人、呂姓助選員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遭駁回,檢方抗告後,今天法院重新裁定諭知沈姓被告具保20萬元、呂姓被告具保10萬元,均限制住居。

距離投票日僅剩8天,檢方指出,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積極查緝買票賄選,呼籲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切勿以送禮方式尋求拜票支持。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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