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近日發生一起住宅火警案,因鄰居聽到附近有住警器不斷的警報聲響,機警查看附近住家,發現在四樓的鄰居後陽台已有白煙冒出且有燒焦味,直覺通報119消防隊。後續屋主也及時返家開門,所幸有熱心鄰居通報及安裝住警器,避免這次危機。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指出,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特別提醒本市之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羅凱文表示,板橋區5層樓以下舊式公寓仍占多數,該類建築都沒有消防自動警報設備,當火災發生時將成為莫大隱憂。安裝住警器實為火災預防減少傷亡關鍵一環,統計112年板橋區住宅火警案中已成功警示18件,目前市售住警器也有定溫型可專供廚房安裝使用,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各型住警器能即時偵測火災濃煙或高溫發出70-90分貝警報聲響,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希望藉由法規推行,加深市民預防火災觀念,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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