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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藥房違法賣犀牛角粉給癌患 遭保七總隊查獲移送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10月23日01:55 • 發布於 2023年10月23日01:45
中藥房違法賣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大賺480餘萬暴利病患仍死亡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中藥房違法賣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大賺480餘萬暴利病患仍死亡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指出,接獲違法情資指出台中市一間中藥房違法販售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會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衛生局,共同查獲台中市某中藥房違法販賣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角研磨粉末,發現該中藥房負責人賺取480餘萬暴利,但病患食用後仍無效。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全案因一名何姓病患罹癌後,聽聞服用犀牛角粉可以抑制惡性腫瘤,經友人介紹至該中藥行前後共購買6次犀牛角粉,後來仍剩1罐,經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確認為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向台中地檢署聲請搜索票後於9月25日至中藥房林姓負責人住處搜索查緝,全案調查後依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買賣、食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是違法行為,聽信偏方未循正規醫療措施更會延誤病情,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及40條規定,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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