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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菜鳥女警 偵破7人犯罪集團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1月19日21:45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9日21:45
主嫌林男涉組織暴力押人傷害案,認栽於一名菜鳥女刑警手上。(記者葉進耀翻攝)
主嫌林男涉組織暴力押人傷害案,認栽於一名菜鳥女刑警手上。(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市警二分局去年八月間,接獲一件金錢糾紛押人到桃園拘禁、毆打成傷,剛分發上任的一名女偵查佐,覺得事不單純,應非一般妨害自由案,多次親赴中北部案發現場勘查,南北奔波鍥而不捨,歷經五個月偵破,將犯罪集團七人一網成擒,一群暴力慣犯認栽於菜鳥刑警手上,林姓主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此案發生於二0二一年八月間,林姓男子(四十二歲)和杜姓被害人原為朋友關係,合作經營生意,因經營不善,林想退股要求杜還一百多萬元被拒,八月十九日林糾眾約杜男談判,並將杜押到台中、桃園拘禁數十小時輪流毆打傷害,要脅杜的家屬付錢,杜男在桃園某超商上廁所時趁機報警求救, 由於案發地點在台南,案件轉給二分局調查。

從新營分局考上偵查佐的董芳瑜,剛分發到二分局不久,接到此案產生高度趣興,研判案情並非單純,依被害人提供線索,一路往中北部追,還到現場調閱錄影帶,最後發現是一幫犯罪集團所為,且該犯罪組織具集團性、常習性、暴力性等不法行為,經員警多月不眠不休、南北奔波蒐證調查齊全,一月十七日由檢察官指揮警力將該組織包括林姓主嫌等七人緝捕到案。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條例、妨害自由、恐嚇罪送辦,林姓主嫌被聲押並於十八日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徹底瓦解該暴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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