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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顏清標鎮瀾宮董座資格 中市:組織章程未限制戶籍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1月17日08:09
台中市政府17日召開記者會,民政局長吳世瑋(右) 接受媒體聯訪說明,大甲鎮瀾宮自民國67年成立財團 法人至今,一共修改過4次組織章程,其中並未明定 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攝 111年1月17日
台中市政府17日召開記者會,民政局長吳世瑋(右) 接受媒體聯訪說明,大甲鎮瀾宮自民國67年成立財團 法人至今,一共修改過4次組織章程,其中並未明定 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攝 111年1月17日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7日電)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遭質疑戶籍長年都在沙鹿區,卻擔任鎮瀾宮董事長20多年。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今天表示,鎮瀾宮組織章程並未明定董監事要設籍何處。

顏清標遭質疑戶籍長年都在沙鹿區,卻擔任鎮瀾宮董事長20多年,直到民國110年才將戶籍遷至大甲,鎮瀾宮信徒易錦隆日前批評明顯違反規定。

台中市政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吳世瑋接受媒體聯訪說明,鎮瀾宮自民國67年成立財團法人至今,一共修改過4次組織章程,其中並未明定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吳世瑋表示,鎮瀾宮上一次改選理監事,選出正副董事長,台中民政局准予備查,認定改選過程符合組織章程規定,在最低的法律限度內,認定合法,若有信徒認為不合法,可提出民事訴訟。

關於易錦隆質疑市府不提供組織章程有包庇之嫌。吳世瑋表示,易錦隆未具備信徒代表身份,依法市府無法提供。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日前表示,台中市議會曾向中市府調取組織章程,但市府未提供;吳世瑋說,至今也未接獲陳宗彥來電,若內政部行文要求提供,市府會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接受媒體聯訪也說明,大甲鎮瀾宮屬於財團法人,根據「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必須是利害關係人,才能要求提供組織章程,但若章程有涉及宮廟隱私、工商秘密,原則上可拒絕提供。(編輯:郭諭儒)1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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