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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控警假辦案真猥褻 稱「歸還證物」闖屋強吻丟下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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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女子因為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受理偵辦的警員,對她有好感,以「是否有需要協助」為由,進入女子的住家客廳,不但對她擁抱強吻,做出許多不雅的猥褻動作,事後還丟下5千塊給女子,這名警員被調離現職,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函送法辦,現在又爆出,這名警員,過去曾經因為值勤表現優異,不但警察局長頒獎給他,市民也寫信,請求市長公開表揚,身為人民保母,卻做出脫序的行為,家屬難以接受。

男子坐在沙發上,強行摟住女子,不但對她擁抱強吻做出許多不雅的動作,甚至還對女子說這句話,被害女子說:「他說如果需要幫忙,跟他出去半小時,給我5萬塊。」女子不敢拿錢,這名男子丟下5千塊就走了。

女子17日出面指控,這名男子是台中市一名派出所員警,去年底12月31日晚間,女子與男友媽媽發生肢體衝突,身上掉出小刀,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到派出所做筆錄後,隔年1月2日下午,承辦的警員疑似對她有好感,打電話說不想將她法辦,還說要找時間歸還小刀提供協助,試圖卸下女子的心防,3日下午,這名警員又改口說局長指示要偵辦,不但闖入她的住家,還對她猥褻。

被害女子說:「有陰影了,恐懼不敢出門。」被害女子父親說:「一定要把他報出來,要把他抓出來,不然我女兒講白一點,我女兒是第幾個受傷害的不知道。」這名警員曾經在巡邏中接獲通報,趕到銀行阻止民眾匯款保住10萬元,也曾經處理一件家暴案冒險奪刀救人,警察局長頒發獎座與禮券,因為交通疏導表現優良,民眾寫信給市長要求表揚,人民的保母卻做出脫序的行為,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台中市第三分局督察組組長宋俊毅說:「他(涉案警員)是講說有好感,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來移送法辦。」警方檢視影像內容,認為這名警員確實有猥褻的行為,與被害女子也有不當的接觸與聯繫,後續將會針對雙方的說法,進一步調查釐清。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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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1月17日10:33 • 發布於 01月17日10:19 •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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