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日電)在野黨立委擬修法,主張陸配入台籍年限由現行6年減至4年引發論戰,但回歸爭議源頭,因兩岸互不承認的政治現狀,以致對待陸配與外配所引用法源不同才導致入籍年限有別。
依據現行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外配入台籍,須辦理結婚登記,並持居留簽證入境後,先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之後必須在台連續合法居留滿3年,而且每年均須合法居留逾183日。
如此即可申辦「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及辦理喪失原屬國籍,待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再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證」,一年後即可申請「定居證」,並憑此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和請領國民身分證。
依上述流程,外配入台籍拿到身分證最起碼需4年,但還得視外配在台居留一年、2年或5年(一年完全不能離境、2年每年在台須逾270日、5年每年在台須逾183日),也就是最短4年、最長8年才能拿到身分證。
此外,國籍法另明文規定,外籍人士歸化中華民國籍,需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認定方式包括通過歸化測試或參加新移民研習課程。
至於陸配方面,因兩岸當前互不承認,台灣當然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護照,因此政府並非以國籍法,而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予以規範。
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需先在對岸辦理結婚手續,取得經過驗證的結婚公證書,再持憑到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
之後陸配需依親居留滿4年,而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日才能申請長期居留,而陸配經許可長期居留後,需於台灣合法居留連續2年,而且每年同樣也得居住超過183日,才能申請定居。
與此同時,大陸籍配偶在申請定居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必須提出喪失原籍證明,所以陸配還得先撤銷原大陸戶籍,待取得定居證,才可持憑辦理戶籍登記,並申請國民身分證,前後需時6年。
又因陸配申請入台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毋須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陸配毋須參加歸化測試。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2019年修訂時,增修的條文之一即包括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8年縮減至6年,至於年限是否應比照外配的最短4年、最長8年而不應有差別待遇,也曾掀起廣泛討論。
據海基會發行的期刊「交流雜誌」於修法前刊登的文章「修法放寬大陸配偶制度相關規定,落實人權保障」指出,這次修法未採取陸配參照外配,實因規範陸配設籍是依據無歸化程序的兩岸條例。
文章還說,何況兩岸婚姻實務上仍有不少假結婚,避免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的政策調整,造成不法假結婚誘因而採取階段性調整,況且修法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至6年,已與外配制度趨於一致。
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也說,陸配來台不是要拿國籍而是戶籍,所以把外配取得身分證及戶籍的時間,簡化成3加1年,這是錯誤的。(編輯:曹宇帆/朱建陵)1130301
留言 14
P.Q,Yu
國民黨、民眾黨就是要助中國洗臺灣人口,假藉中國配偶被歧視為藉口提修法。
黃珊珊說不要擔心好人會變壞人,但該擔心的是壞人積極想要來臺裡應外合才是。
03月07日05:12
fraid
不論任何國家,凡是對台灣懷有敵意,且不排除以武力犯台、以武力侵略台灣者,台灣皆應從嚴防範之,並應以嚴謹心態慎重審核該國民眾之移民、入籍台灣等相關措施!這是全世界任何一個具有警覺性、具有理智與理性之正常國家所會進行之涉及自身國安與自我防衛之合理行舉!
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歷史上的鮮明教訓一直不斷的在告誡後人們,對於危險敵人失去警覺性者,國家與其國民必定是在劫難逃,後悔莫及!
因此,除非該國已真實並徹底放棄以武力侵略、攻打台灣之野心與企圖。否則,在現行階段絕對不容輕易放鬆任何與該國有關之相關監控與防範措施!
03月01日10:10
Milly Chen
民進黨整天只關心外勞的勞健保福利和更糟糕?
一手拿金主的政治獻金,一手拿人民的納稅錢幫企業養外勞?
幫企業壓低本勞薪資,再用本勞繳的納稅錢補貼企業勞健保費請外勞,更過分?
03月07日09:48
TONY
綠共崩潰了,三民自怕投票
03月08日02:08
GNIHC
❌全民罷免舔共爛禍黨❌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眼睛瞎了嗎!
還是腦霧?
視而不見共匪畜牲,
每天武嚇侵併台灣!
這些爛禍黨利慾薰心,
已經被土匪滲透殆盡,
成為台灣安居樂業最大阻力,
要戒除舔共惡習,
恐怕比登天還難!
03月07日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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