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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國男偷渡來台「變身」! 冒充友人身分30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2月22日03:31 • 發布於 02月22日01:37
警方將李男帶往分局偵查隊續辦。(記者劉慶侯翻攝)
警方將李男帶往分局偵查隊續辦。(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現年64歲的中國籍李姓男子,30多年前偷渡來台打工後旋即失去蹤影,藏匿期間並冒用林姓友人的身分證資料;日前他因手機遺失被警方通知領取,不知友人因案遭通緝的他,竟大剌剌的前往,終於被警方識破身分,將依法遣送返回中國福建。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是春節連假期間受理民眾拾得的手機,查出登記的失主為李姓男子,於是聯繫對方前來領取。

李男日前在友人陪同下依指示前往泉州街派出所,但當警方要求提供身分證件比對確認時,李男提供的身分證號經查詢不僅是個通緝犯,國民影像照片也與失主的相貌差異極大。

警方當下詢問李男是否知道自己因案被通緝,及為何本人與照片不符等問題,李男皆支吾其詞、無法回覆。

警方最後帶李男至偵查隊、移民署專勤隊採驗指紋皆未果,也查詢不到對方在台任何資料,後在警方「循循善誘」,加上陪同的友人不斷勸說,李男這才願意道出他長達二、三十年的偷渡人生!

李男聯繫在中國的前妻,請對方傳他在中國的證件,經比對無誤後身分才水落石出。李姓男子是福建人,自稱在李前總統時期搭船渡海來台,後因工作結識了一名林姓男子,後經林男同意,開始了「假扮」林男的生活。

李男表示,只有林男知道他是偷渡來台,但對方因案通緝早已失聯,就連陪同的友人聽到這番話,也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李男是頂替他人身分的非法偷渡客。

李男業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故警方依規定將李男上銬逮捕詢問,全案詢後移請台北地方檢察署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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