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女大生17日前往天津路年貨大街的糖果攤,買了一小袋250元糖果,回家才發現有4顆糖過期,有的過期快1年,有的過期10天,食安處展現...
台中市一名女大生17日前往天津路年貨大街的糖果攤,買了一小袋250元糖果,回家才發現有4顆糖過期,有的過期快1年,有的過期10天,食安處展現超高行動力,馬上前往稽查,當場查扣5.14公斤的過期糖果,將約談業者後,依食安法重罰6萬元到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