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月20日當日直撥轉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以維護自身退稅權益。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綜所稅分成三批退稅,本批次退稅包含逾期申報的案件,或原來已經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者,納稅義務人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在今年3月20日兌領期限前,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據統計,第三批退稅案件約8.5萬件,退稅金額約10億元。國稅局特別呼籲,請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退稅款於退稅當日立即撥入外,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展延,還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國稅局並提醒,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若有任何退稅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國稅局網站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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