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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王鴻薇爆他「免費住豪宅」挨告! 潘孟安當庭捧「租約匯款」打臉

太報

更新於 02月27日12:19 • 發布於 02月27日12:19 • 侯柏青
潘孟安。資料照。廖瑞祥攝
潘孟安。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選前在臉書爆料,指控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北上輔選時入住一戶要價5千多萬的豪宅,疑接受財團供養,遭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及刪文。台北地院上月開庭,王鴻薇出庭轟潘沒提證據,質疑他「心虛」,北院今天再度開庭,潘孟安親手帶著「租約匯款」證據當庭打臉王鴻薇。

王鴻薇選前公開指控,潘孟安入住的這戶台北市萬華區豪宅「力麒御品」,登記在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賴競辦則強調,潘孟安在萬華租房子,不但有租約也都按月繳房租,反轟不是每個人都像王鴻薇一樣,可以在雙北買豪宅。

王鴻薇上月到台北地院出庭時表示,她的助理和爆料者曾對話,有經過查證才爆料,反倒是當時她在臉書PO文和開記者會質疑潘孟安後,潘都沒有否認,只透過賴競辦發言人陳世凱拿出租約匯款,但法院的證據裡卻沒看到這些證據,讓她覺得很奇怪。

時任賴競總總幹事潘孟安,選後親向志工致謝。賴辦提供
時任賴競總總幹事潘孟安,選後親向志工致謝。賴辦提供

潘孟安的律師則認為,潘孟安不但有反駁指控,也解釋過每月房租為6萬8千元,並透過他人拿出租約和匯款證明,反控王鴻薇擔任立委,擁有比一般人更優秀的查證能力,卻未努力查證。

而潘孟安今天親自展開反擊,他當庭委託律師提出租約及10份匯款證據,經法官核對是正本無誤,等於直接打臉王鴻薇。潘孟安委任律師也強調,依王鴻薇提出的對話紀錄顯示沒有「爆料者」。不過,王鴻薇的委任律師反擊說,匯款人並不是潘孟安,潘孟安委任律師則表示,匯款人其實是跟了潘孟安10幾年的練姓助理,因為潘太忙沒空處理這些,而且簽約時根本也不知道,屋主楊宗的身分。

潘孟安強調,自己從事政治工作30多年,曾當過鄉代、縣議員、立委及屏東縣長,一向對於公眾事務戰戰兢兢,愛惜羽毛。他指出,前年12/25卸任縣長後,受賴清德之邀北上輔選,一開始原本和夥伴住在飯店,之後才委託林楚茵、梁文傑夫婦幫忙找租屋處。林楚茵夫婦住處樓下剛好有一戶搬遷,由於有家具又電梯,完全可以直接入住,雖然房租很貴,但他只租短期(至2024年2月競選結束後),也符合工作需求。

潘孟安表示,讓他很遺憾的是,他和助理都被狗仔跟監,用不光明磊落的方式侵蝕他的人格,而王鴻薇提供的記者會上,也只是勾勒模擬情境影響選民,可能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他只好以訟止謗。

法官聽取兩造說法後,諭知4/2再開庭。

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陳世凱曾秀出潘孟安的租約、以及一大疊匯款單。資料照。賴清德競總提供
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陳世凱曾秀出潘孟安的租約、以及一大疊匯款單。資料照。賴清德競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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