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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籃協代表嗆「國家隊打不好要懲處」 球星反彈:就這句話誰敢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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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3月27日08:03 • 發布於 03月27日06:25 • 上報快訊/賴婕羽
中華隊在亞洲盃資格賽,以53分之差慘敗給菲律賓。(取自FIBA官網)
中華隊在亞洲盃資格賽,以53分之差慘敗給菲律賓。(取自FIBA官網)

中華男籃在亞洲盃資格賽以20分差敗給紐西蘭,作客菲律賓更是慘輸53分,也讓外界直指籃協後勤失能,導致組隊困難、團隊難以磨合。昨天(26日)有媒體爆料,籃協代表抱怨球員只想爭取出場費,還提到「打不好要依表現懲處」,球星李愷諺直言:「就這句話誰還敢打?」職籃工會也發聲明表示,籃協代表將現役選手形塑成貪圖私利者,實難認同。

中華男籃參加日前「2025男籃亞洲盃資格賽」,但因為保險問題導致組訓困難,再加上歸化球員阿提諾(William Artino)合約到期、球員「失能險」等問題,導致最終中華隊在主場以20分差敗給紐西蘭,更以53比106的懸殊差距輸給了菲律賓。

沒想到問題還沒解決,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籃協一名常務監事日前在籃協會員大會中,要求球員別總是先談利益,還提到「你要有獎勵,是不是也要有獎懲制度?」甚至認為球員出場替國家打了2周比賽,假設認定價值是100萬元,「若達不到成績、丟了臉,敢不敢簽字承諾?打不出成績怎麼處理?」

該名常務監事一席話引發爭議,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昨天發表聲明,工會立場倡議訴求,始終為「訂定參賽協議、確保後勤保障」,針對諸如日前引發輿論的暫時失能險及相關後勤規格等,才是重要核心。

工會也表示,對於籃協代表提出「國家隊依表現懲處」、「工會協助保險疑似為求退佣」等說法,高度遺憾、不能認同。至於出場費制度,工會指出,籃協可最低限度執行國民體育法要求,或參考職棒工會與中華職棒聯盟簽訂之團體協約精神,列為商業性賽事賽務成本,擺脫過往的獎金概念。

工會強調,中華隊從菲律賓返國已超過1個月,很遺憾至今仍未接到中華籃協討論關於參賽協議的訊息。當棒球圈的中職聯盟及棒協都已為年底世界棒球12強賽啟動後勤準備之時,期盼籃協盡快針對11月的亞洲盃資格賽第2階段的選手參賽權益問題進行討論。

而新北國王球星李愷諺也在IG限時動態寫下,「打不好要不要獎懲?就這句話誰還敢打。」李愷諺回憶自己的國家隊生涯,「從2015年第一次穿上中華隊球衣到2017年參加世大運在自家主場,感受到的是為全台灣人拼命,全台灣人都在為你加油,一種榮譽跟使命感。」

李愷諺說到,當時即使十字韌帶撕裂,腳綁了、貼了也要死命撐到最後一刻,「不得不說一部分也是想拚出自己的價值,好讓往後的合約能有很好的籌碼。」李愷諺說,當時SBL立下入選中華隊就能獲得10到12萬的月薪保障,在當時的環境可算是「頂薪」,隨著環境的改變,職籃的成立,「會在中華隊徘徊的球員,薪水基本都超過12萬。」

李愷諺指出,代表中華隊付出的是休息時間,還有犧牲陪家人的時間,「每個人打了一個賽季的比賽身上背著大小的傷,要是受傷球團會不會減薪?甚至有不續約的風險。」最後,他也無奈的表示,「打不好還要被罵,連家人也一起罵。種種因素的考量,誰願意擔這個風險?可能就是2015年還22歲,滿腔熱血祈禱自己能夠擠進12人名單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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