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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 新北地院一審判2年2月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9月30日08:16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左)與委任律師李永裕(右)30日下午在立法院受訪,針對林秉樞施暴案一審判決結果表示,在這個案子中,林秉樞私行拘禁的部分居然無罪,對她來說是非常大的傷害,會請檢察官上訴。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9月30日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左)與委任律師李永裕(右)30日下午在立法院受訪,針對林秉樞施暴案一審判決結果表示,在這個案子中,林秉樞私行拘禁的部分居然無罪,對她來說是非常大的傷害,會請檢察官上訴。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9月30日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30日電)林秉樞施暴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嘉瑜,檢方依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求刑3年,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法判處2年2月有期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秉樞去年11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馥都飯店房內及他母親的靈堂施暴高嘉瑜,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與恐嚇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8月辯論終結,林秉樞承認部分行為,但極力否認虐待高嘉瑜1晚等「私行拘禁」罪行。(編輯:方沛清)1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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