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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醫美診所攬客「代辦融資」 高雄女抽脂前反悔!竟遭討12萬手續費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1年05月07日02:45 • 發布於 2021年05月07日01:23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呂小姐年初到三民區某家醫美診所諮詢抽脂,店員遊說可代辦分期付款,她當場簽下手術同意書,但她返家後就後悔,決定取消手術,未料診所卻要她先支付健檢費、手續費及利息等,將近12萬元才同意取消,呂小姐氣得向衛生局投訴。高雄市衛生局6日前往診所稽查,發現確實預收手術費用、宣傳優惠付款,最高共可處50萬元罰鍰。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呂小姐年初前往該醫美診所諮詢抽脂手術,當時診所告訴她,可以代辦融資分期,她便選擇30期分期付款支付,同時簽下費用將近22萬元的手術同意書,期間呂小姐還有到診所接受術前健檢,但呂小姐返家後,認為無法負擔高額手術費用,便告訴診所,要求取消手術。

不料,診所卻以手術室安排好、器具已消毒等理由,要求她仍需支付部分手術費用與訂金才能取消,費用將近22萬元。呂小姐覺得不合理,便向消保官投訴,但經協商後,呂小姐仍需支付診所1萬多元,包括3500元的術前健檢、手續費及利息等;但呂小姐認為,她根本還沒有接受手術,對調解結果相當不滿。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6日派員到該醫美診所稽查,確實發現診所已預先向民眾收取手術費用,已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可處新台幣5至25萬元。

另呂小姐指出融資分期付款部分,衛生局說,可依醫療法第61條第1項,「醫療機構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也就是說宣傳優惠付款方法,例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再繳費等,同樣違反醫療法,也可處5至2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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