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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北市2偵查隊員警涉詐財、恐嚇 士林警查處送辦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24日10:0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4日10:02

記者黃秋儒/台北報導

緣於警方偵辦林姓犯嫌於109年6月間在新北市中和區設局,以仲介購買玉石名義詐騙被害人錢財,警方查證士林警分局前鍾姓偵查佐(現任萬華分局)及賴姓偵查佐涉案,經報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由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萬華分局、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偵辦,於昨(23)日執行同步搜索,因涉案事證明確,不無涉有詐欺取財、恐嚇得利等罪嫌。

警方經完成相關調查後,於23日15時許將鍾、賴2員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由承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鍾員新台幣50萬元交保,賴員新台幣30萬元交保。士林警分局表示,將視偵審結果再行擬議及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士林警分局強調,士林警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主動積極深入查處,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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