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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柯下令醫護全面打第3劑 「沒接種染疫要罰」惹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06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6日21:30
北市已有18家醫院開設第三劑疫苗預約的日、夜間門診。(台北市政府提供)
北市已有18家醫院開設第三劑疫苗預約的日、夜間門診。(台北市政府提供)

北市衛生局:市長口誤

〔記者鄭名翔、邱芷柔/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下令,北市醫療院所人員全面施打第三劑疫苗,若因未施打而染疫,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至少一千五百元。此舉是否為強迫行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該法並沒有針對「不打疫苗而染疫」開罰的規定,指揮中心的立場是依法行政。北市衛生局稍後解釋,市長應是求好心切才口誤。

北市衛生局表示,未來若要針對未施打第三劑疫苗而染疫祭出罰則,擬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若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相關防疫措施,可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但仍須中央同意才得公告實施。

指揮中心:不打疫苗無罰則

指揮中心日前公布第一至三類對象、完整接種疫苗滿五個月,即起可接種第三劑。柯文哲昨下令,北市三十八家醫院須自行負責包括醫師、護理師、掃地或洗衣等清潔人員第三劑疫苗接種,若未打第三劑而染疫,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至少一千五百元。

陳時中回應,檢視傳染病防治法,多是明知自己有染疫而沒有遵守防疫規定,進而造成他人染疫或傷害,或是有囤積物資等情形,會依法開罰,「就開罰行為來說,對於不打疫苗而染疫者,目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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