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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公寓預留充電樁空間 議員籲市府超前部署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26日22:34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6日22:34
電動車是未來運具主流,新建公寓大樓政府規範應預留充電相關設備。(交通局提供)
電動車是未來運具主流,新建公寓大樓政府規範應預留充電相關設備。(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中央修法明訂新建公寓大樓,應於停車空間預留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空間,議員王家貞要求市府「超前部署」,並將在議會提案規範公用停車場應率先設置。

王家貞指出,北市已提供補助、高雄也要求建商七月起預留,台南市以低碳城市自居,卻遲未提出相關政策和法令規範。工務局回應,預審開放空間時會依規定要求,至於設置比例將參考五都相關政策。

王家貞批評市府後知後覺,中央既已有規定,市府卻至今未提出清楚的政策和法令規範,落後北、高兩市,日後恐因充電樁設置不足,衍生後續難題。市府應明訂新建大樓按比例預留充電樁停車格位,她也將在議會提案並規範公用停車場應率先設置。

工務局表示,新建申照的開放空間預審會議,會依規定要求留設相關充電設備及位置,申請人已將主電纜線預留特定位置,再由點連接至需要車格,車主有需求可向車商申請裝設。至於是依比例分配或擴及每個車位,將參考五都相關政策,納入未來自治條例修法時參考。

工務局強調,充電設備日後能同時為每部車快速充電為重點,集合住宅內部能否依能源調配政策,裝設智慧電表,才是未來真正趨勢。

台南市建築經營協會理事長、陶喜建設董事長胡富文表示,中央確有規範,工務局尚未明訂,然協會早已跟會員溝通,許多公寓大樓建案因應買方日後需求,早已「自發性」設置,以陶喜來說,新建案停車格位百分百預留充電樁;上曜建設張祐銘指出,因應客層需求,早在數年前就已設置,滿足客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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