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時候不只是父母為孩子感到頭疼,反過來孩子也可能被父母所擾,資深媒體人呂文婉,就在節目上分享一則真實案例,一名單親媽透露,自小父母離異,是由叔叔將她拉拔長大,沒想到成年後接到失聯的父親來電,要求她養育,讓她當場錯愕,只能告上法庭解決。
呂文婉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上分享這則案例,表示一名住在台南、1988年生的鄭小姐,訴苦出生6個月時父母就離婚了,她是由叔叔撫養長大,但也因此家境艱困,求學時得選擇建教合作學校,半工半讀來養活自己,故事的另一個主角是她的生父,鄭小姐透露爸爸在她長大的過程中失聯缺席,只知道他曾多次入監服刑,從來沒來探望過女兒。
而33年過去,鄭小姐有自己的生活,在雲林一家工廠工作,月薪就是台灣基本薪資而已,加上33歲的她育有1女,經濟上算是拮据,讓她料想不到的是,這時生父突然打電話給她,開口就是「要求養育」,讓她相當錯愕,也感到非常無奈,最後只能跟生父對簿公堂,法院最終判決鄭小姐不必對父親履行扶養義務。
呂文婉表示,聽聞這則案例後,身為單親媽媽的她不禁擔心,如果前夫成了流浪漢,會不會打電話給女兒求援,也擔心前夫會以曾經養育過女兒為由,去跟她爭撫養權,但律師馬在勤表示,法律上有分民事的扶養義務跟刑事的遺棄罪,法官會根據個別的情況,酌情作出判決,而這兩種有著截然不同的判定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