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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食安辦:購買食材看標示 3原則不可忘

新頭殼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Newtalk新聞 |謝莉慧 綜合報導
消保官突擊稽查年貨大街攤商。(示意圖,資料照片) 圖:桃園市法務局/提供
消保官突擊稽查年貨大街攤商。(示意圖,資料照片) 圖:桃園市法務局/提供

Newtalk新聞

農曆春節是國人團聚圍爐的重要節日,家家戶戶張羅年貨、伴手禮、準備年菜食材以及團聚圍爐用餐,享受全家人團圓的幸福感。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應掌握以下3個要領,就可以讓大家安心吃年菜,福氣旺旺來!

食安辦指出,購買食材看標示 3原則

一、 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包裝完整的食品,不購買來路不明、散發出異味或外觀異常,例如:外觀有破損、內容物顏色太過鮮豔等產品。

二、 選購包裝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上要有明顯中文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等資訊。

三、 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日期內,並注意是否有塗改痕跡。

行政院食安辦提醒民眾,選購時應辨明標示資訊及產品品質,做個聰明的消費者安心選購,健康愉快過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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