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時,菜餚都會準備比較多,也就容易有剩菜剩飯問題,雖然冰箱很有用,卻不是萬用。從食物適合放進冰箱的溫度,冰的方式和期限,都有關鍵要記住。還有,食物放冰箱也有保鮮期,以冷藏來說,只有3到4天,至於冷凍可以放到半年。
一打開,裡頭食材琳瑯滿目 ,各式醬料、生鮮雜貨,統統放進去,以為這樣就能一勞永逸,但並不是每一種食材,都適合低溫環境。
台北醫學大學食品安全學系副教授 廖凱威:「飯或者是馬鈴薯不可以冰這件事情,其實這都跟它的這個水分比較有關係,就是說我們在冷藏的過程之中,它水分還是會存在,所以如果可能,很多消費者在家裡把馬鈴薯削好了,丟到冷藏,過一陣子,它其實還是會發霉。」
臺安醫院營養師 孫榕 :「可以使用保鮮膜或者是保鮮盒,可以盡量的去鎖住它的一些水分,然後風味也不至於說放到冰箱,會跟其他的食物交互影響。」
像是馬鈴薯,在濕度高的地方,容易發芽,產生毒素,還有洋蔥,水分多、腐爛速度快,也會讓周圍的食物變質,還有黃瓜、青椒,含水量高,一但溫度過低,會縮短保存期限,而細菌在7℃到60°C特別容易滋生,所以冰箱保存,也要留意。
台北醫學大學食品安全學系副教授 廖凱威:「跟它的(食材)這個冷卻的速度是有關係,那在一個是說確保說這個,你的東西其實是新鮮的時候,盡快食用掉,那如果真的不行,那就是要能夠低於4°C去做保存,或者是高於60°C,就是加熱食用。」
臺安醫院營養師 孫榕 :「生、熟食分區的做存放,才可以避免一些交叉汙染的情形,那第二個就是冰箱的溫度,冷藏要盡量低於4度以下,那冷凍的話要盡量低於-18度。」
冰箱不是確保食品安全的保險箱,也不是任何食物都適合,放進裡面保存,還是要留意保存期限、擺放位置,避免細菌滋生,吃壞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