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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房東超收電價挨批 林右昌認不合理、允1個月內解決

工商時報

發布於 03月18日08:02 • 曹悅華

針對許多房東超收電價賺價差,應該在定型化契約中規範,內政部長林右昌18日坦言,這行為很明顯不合理,近一、兩周開會後可定案,允諾「一個月內沒問題」。

立委洪申瀚1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質疑,台電已成立租屋電價透明專區,但按規定夏季房東還是可以收到每度新台幣7.69元、非夏季可收到6.03元,等於認為房東超收3元以內的電費是合法的。林右昌說,當然不合理。

林右昌透露,上周他已親自對此事召開會議,租屋公設電費若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代表有問題,內政部打算把它放在定型化契約裡去律定;另如果房東沒有針對公共設施分設電表的話,公共設施電費應由房東負擔。

洪申翰說,房客其實不知道平均電價,現在缺的臨門一腳,就是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確規定房東不得收取超過每度平均電價,而不是再用每度電可以收到多少來看,認為內政部要有配套可以,但動作太慢。

林右昌回應,最近這一、兩周會再開會,就可以收斂定案,並承諾「一個月內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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