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選定8縣市給予補助,加速導入充電樁,澎湖卻因墊付案3度提送議會均被退回,未能列入示範縣市。(充電樁示意圖,擷自Pixabay圖庫)
(記者林守慈報導)環境部日前說明二期空汙防制方案,包含擴充電動車充電樁,並選定新北市、桃園市等8縣市、近500處公有場域給予補助,加速導入充電樁,同時達到減空汙及減碳效果。澎湖縣雖於去年率先獲經濟部補助,但未列入廣設充電樁的示範縣市,乃因墊付案3度提送議會均被退回。澎湖縣議會為何執意反對?令人質疑。
二期空汙防制方案中,環境部在未來4年將投入79億元,今年預計有5億元用於補助地方政府充電樁,共有8縣市提出計畫通過評比,將成為示範縣市,包含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臺東縣、金門縣。
環境部指出,經過盤點約有近500處公有場域,像是公有停車場等,將陸續投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逐步完善電動車路網所須的基礎設施。
交通部也規劃推動交通運輸節點設置公共充電樁。交通部官員表示,112年至113年也已規劃近10億元協助充電樁建置;換言之,加上環境部預算,近2年相關部會至少將投入近15億元。
環境部表示,二期方案重點之一是結合「淨零排放」政策,綠色運輸就是重要一環,除補助地方政府建置充電樁外,也持續推動鼓勵汰換老舊車輛;另外政院也核定「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加速電動公車普及。
為提升空氣品質,環境部提出第二期空汙防制方案,方案期間為113年至116年,合計規劃766億元預算,最大宗用於臺電、中油、中鋼等國營及政府轉投資事業,將砸650億元進行製程改善、提升防制設備效率。
另外環境部則匡列79億元預算,用於補助電動公車、增設充電樁等;經濟部則分到18億元,用來工業輔導改善、電動物流車等;交通部、農委會等部會共19億元用於綠色運輸等。
經濟部加上環境部預算,近2年相關部會至少將投入近15億元,補助縣市政府設置充電樁。雖然澎湖縣去年率先獲經濟部補助,但因3次提送議會均未通過而被退回,因此澎湖未被選定為廣設充電樁的示範縣市;將來若是中央補助款用完,就需縣自籌設置,勢必造成地方財政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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