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桃園夜間海邊送煞信徒溺水3死1傷 法官這原因判宮廟負責人2年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9月16日06:04 • 發布於 2023年09月16日06:05

記者李忠憲/桃園報導

桃園紅毛港聖母宮在新屋海邊舉辦送煞儀式,造成信徒溺水3死1傷。(圖/資料照)
桃園紅毛港聖母宮在新屋海邊舉辦送煞儀式,造成信徒溺水3死1傷。(圖/資料照)

▲桃園紅毛港聖母宮在新屋海邊舉辦送煞儀式,造成信徒溺水3死1傷。(圖/資料照)

桃園市紅毛港聖母宮魏姓負責人去年晚間在新屋海邊舉辦送煞活動,扛神轎、送王船入海時,造成陳姓等4名信徒因溺水造成3死1傷。桃園地院審結,認為魏男未設照明救生設備,也無要求信徒穿著救生衣,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魏姓男子為桃園市紅毛港聖母宮實際負責人,111年8月13日晚間,他號召20名信徒,在聖母宮與新屋區漂流木公園間的海岸舉行送煞活動。男信徒負責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為王船點火或在旁戒護,女性則負責在岸上燒紙錢等。豈知儀式中卻發生4人溺水,最後造成3死1傷,魏男遭移送法辦。

聖母宮魏姓負責人遭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圖/資料照)
聖母宮魏姓負責人遭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圖/資料照)

▲聖母宮魏姓負責人遭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圖/資料照)

法官審理後認為,魏男身為宮廟負責人,明知送煞活動在夜間舉辦,活動地點在海邊,且需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現場卻無任何照明設備、也未設置救生設備、救生員,而應準備或要求信徒穿著救生衣,現場設置救生圈、繩等其他救生舉辦上開送煞活動,顯然違反其所應負之作為義務及注意義務而有過失。

法官考量,魏男犯後坦認犯行,但事證明確,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