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於日前接獲行政院公文同意解除債務超限超強度管理。縣府表示,宜蘭縣債務超限是一00年度以前所累積龐大債務,當時長、短債務最高曾達二百四十六億八千九百萬元,縣府為積極解決債務超限問題,於一00年向行政院提報償債計畫,並成立財政健全小組,集思廣益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財政結構,經歷任縣長及縣府團隊努力下,逐步讓縣府財政得以健全。
縣府一一二年九月底債務情形,長債一百一十億八千四百萬元,比率百分之三十三點五五,短債七十五億零五百萬億元,比率百分之廿四點八一,合計長、短債務尚有一百八十五億八千九百萬元,較最高時已減債六十一億元,惟如以實質減債計算,應扣除一0二年以前轉列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貸款數六億七千四百萬元,故宜蘭縣實質減債為五十四億二千六百萬元。依照公共債務法規定,縣市政府長、短期債務餘額各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百之五十及百分之三十。財政部對地方政府實施債務分級管理機制,債務比率若超限就給予超強度列管,並要求提報償債計畫減債改善。
縣府說明,其實去年六月底長、短債比率均已低於債限規定,林姿妙縣長上任近五年來,嚴守財政紀律,每年覈實編列預算且決算後都有歲計賸餘八至十二億元,針對先前累積債務,本於自我負責立場且兼顧地方建設需求下推動各項縣政,其上任到今年九月底止共減債廿六億零二百萬元,占全部減債總額約四點八成。縣府強調除每年依照行政院核定償還四億元,並視歲計賸餘情形額外償還六億三千萬億元,使得提報行政院改善目標年度一一六年能提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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