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江蘇一名與丈夫談離婚的張姓女子,對李姓丈夫「我只有10萬(約新台幣43萬)存款」說法存疑,於是向法院聲請調查老公財產,未料竟查出對方年收入高達300萬(約新台幣1300萬),而法院也據此作出關鍵的財產分配判決。
據《頭條新聞》報導,直到談離婚時都不清楚丈夫財務狀況的張女,向法院聲請調查後,發現聲稱只有人民幣10萬存款的老公,年收入高達300萬且有多筆領取高額現金紀錄。
法院據此宣判張女可分得60%的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宜興法院執行局表示,夫妻任一方若於離婚訴訟中,有故意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及揮霍情形,可被處以少分配甚至不分配共同財產。部分地區更要求離婚夫妻須主動公布自己財產,以方便分割。
判決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對老婆都不能坦誠相待,難怪離婚」、「防老婆的男人幾乎沒好下場」、「這男的藏得真是深阿」、「幸好離婚了,不然分不到6成」。還有女網友指出,老公1個月只給她3千,卻到酒店狂撒錢,讓她有些感同身受。
留言 10
Crystal
離婚 卻要分男生賺的錢 也是蠻奇怪的 女權自助餐?
2023年05月28日12:52
尬的騙人布
老公暗槓老婆海底撈月…
2023年05月27日10:54
Claus
這樣以後男人有錢怎麼敢結婚
2023年05月27日03:04
中台 楊
所以要「富養」?不要「窮養」?
2023年05月27日02:43
Tristan勲
原來結婚都成了交易!
2023年05月27日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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