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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還有6.2億徵收補償金未領 竹縣府籲快查查自己會不會是「田僑仔」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3月13日05:14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3日05:14
新竹縣政府統計,目前由他們代為保管、尚未領走的土地徵收補償金總共還有1536筆、金額高達6億2552萬元!(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政府統計,目前由他們代為保管、尚未領走的土地徵收補償金總共還有1536筆、金額高達6億2552萬元!(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根據新竹縣政府地政處統計,到今年2月為止,由縣府代為保管、尚未領走的土地徵收補償金總共還有1536筆、金額高達6億2552萬元!如果被縣府保管年滿15年,這些鉅額的徵收補償費就會被「充公」,地主和家人可別讓自己的權利繼續睡覺下去。

縣長楊文科說,感謝過去在縣府推動各項重大建設時配合被徵收土地的地主們,但也提醒這些地主及其家人,收到徵收補償費保管通知者,15年內務必要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縣府地政處申領,不然補償金就會被「充公」。

根據2000年公布施行的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的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且從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超過15年未領的補償費將歸屬國庫。

縣府地政處說明,徵收補償費遲未領取的原因有姓名、住址不全或因設定有抵押權,須抵押權人同意才可領取等因素,其中多數是因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應受補償的人已經死亡,繼承人間沒有達成協議,或繼承人太多,應檢附繼承文件資料手續繁瑣,有的還有可能是因補償費少,繼承人實際領到金額不多,所以就擱置而沒人領取。

地政處表示,前述條例自公布施行以後沒有領走而被存入的暫為保管金額,到2016年開始已經陸續屆滿15年,依規就要充公。

縣府依內政部規定,每年6月和12月底都會清理專戶保管款1次,並把應歸屬國庫的造冊後繳庫。這樣下來,從2016年12月起迄到去年12月為止,縣府已經清理上繳國庫共3億2278萬多元。

地政處最近又把今年度將屆滿15年的徵收補償保管款清理、造冊,已經放在該處網站,並持續清查各年度保管期限將屆滿的相關資訊。呼籲民眾可到該處官網的「業務專區」,找到「徵收科」、「未受領補償費保管清冊」了解自己有沒有可能成為田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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