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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所廢棄鐵櫃送回收場 掉出35年前手榴彈驚嚇報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2月28日22:57 • 發布於 2021年02月28日22:00
未料業者撬開上鎖鐵櫃時,竟掉出6顆圓筒手榴彈與1把信號槍。(民眾提供)
未料業者撬開上鎖鐵櫃時,竟掉出6顆圓筒手榴彈與1把信號槍。(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去年底整建完成,近期陸續清理廢棄物,前天委由資源回收場回收廢棄鐵櫃,未料業者撬開上鎖鐵櫃時,竟掉出6顆圓筒手榴彈與1把信號槍,嚇得趕緊報警,經鑑定是年代久遠的紅色練習煙幕彈等訓練械彈,並無殺傷力,雖虛驚一場仍會依規定追究相關疏失人員責任。

台中市北屯區一家資源回收場,前天上午到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載運報廢物品回收,業者在整理時撬開鐵櫃上鎖抽屜時,竟掉出6顆圓筒裝手榴彈與1把疑似發射信號彈的發射槍,嚇得立即通報轄區警方及軍方處理,從外觀來看,6顆手榴彈外包裝標示是「國造68式紅色煙幕練習手榴彈」,而該把發射槍則是通稱的信號槍。

對此第二分局表示,文正派出所於去年12月完成耐震補強工程,近期正逐步清理汰除廢棄物,當天下午該所員警將所內廢棄無財產登記鐵櫃,委業者載運至資源回收場整理時,才發現信號槍1支及紅色練習煙幕彈6顆,經查該批訓練煙幕彈標示為民國75年製,距今已達35年,經鑑識人員確認並無殺傷力,也不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品。

二分局強調,據查早期軍警有共用裝備的過程,但該批早期訓練裝備年代久遠,早已超過使用年限,且目前台中市警局等相關單位都沒有配發類似的練習用槍砲彈藥,為何未進一步清理原因尚待釐清,有關該批裝備保管處理流程有無缺失,警方目前正積極調查中,將於查明後依規定追究相關疏失人員責任。

手榴彈外包裝標示是「國造68式紅色煙幕練習手榴彈」。(民眾提供)
手榴彈外包裝標示是「國造68式紅色煙幕練習手榴彈」。(民眾提供)
手榴彈外包裝標示是「國造68式紅色煙幕練習手榴彈」。(民眾提供)
手榴彈外包裝標示是「國造68式紅色煙幕練習手榴彈」。(民眾提供)
而該把發射槍則是通稱的信號槍。(民眾提供)
而該把發射槍則是通稱的信號槍。(民眾提供)
文正所前天委資源回收場回收廢棄鐵櫃。(民眾提供)
文正所前天委資源回收場回收廢棄鐵櫃。(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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