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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110年調解案件成立比率81.28% 創歷年新高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5月15日04:34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調解可避免長年訟累,據內政部統計,110年調解業務總結案數12萬4881件,是99年以來新低,主因是配合疫情暫停業務;調解成立10萬1504件,成立比率81.28%,則創歷年新高。

內政部表示,隨著民眾法律意識高漲,涉訟事件隨之增加,如案件在起訴後都付諸法院審理程序,法院恐不勝負荷,鄉鎮市區調解是事件未進入法院進行訴訟程序之前解決紛爭途徑之一。

內政部說,各鄉鎮市區公所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應設置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民眾調解關於民事及刑事上「告訴乃論」的糾紛案件,調解一經成立,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110年調解業務總結案數12萬4881件,較109年減少2萬5225件,是99年以來新低;其中民事事件結案減少7917件,刑事事件結案件數減少1萬7308件,主要是配合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警戒,暫停調解業務有關。

內政部表示,民事事件結案4萬2128件,其中債權、債務事件2萬8218件最多,物權事件3880件居次。刑事事件結案8萬2753件,以傷害案件7萬4449件最多,竊盜及侵占詐欺案件2227件居次。

內政部指出,110年調解案件中,調解成立者10萬1504件,成立比率81.28%,是歷年新高;調解不成立者2萬3377件。其中,民事事件調解成立者3萬1573件,以債權、債務案件成立比率77.82%最高,繼承案件29.59%最低;另不成立者1萬555件。

刑事事件部分,調解成立者6萬9931件、成立比率84.51%,其中以傷害案件成立比率85.74%最高,妨害婚姻及家庭案件60.00%最低;不成立者1萬2822件。

如果以縣市別來看,結案數以台中市1萬9550件最多,新北市1萬7937件次之,高雄市1萬3590件居第3;調解成立比率以台中市93.46%最高,彰化縣89.88%次之,宜蘭縣84.27%、台南市84.23%居第3、4。

內政部表示,司法機關為疏減訟源,鼓勵將簡易案件移付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辦理調解,既可節省時間、金錢,避免長年訟累,尤其在不傷和氣又能解決問題的情形下,往往更能有效、妥適地解決當事人紛爭,避免自力救濟及脫序行為,維護社會和諧與公平、正義。(編輯:楊蘭軒)1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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