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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先前爆出持有48部未成年不雅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3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宣判有期徒刑8個月。消息曝光後,律師李怡貞也預言黃子佼一定會上訴,並在二審認罪求情,「看能不能把刑期壓到6個月內並得易科罰金」。
黃子佼先前爆出持有48部未成年偷拍影片,年紀最小的僅11歲,也有15、16歲的受害者。北院歷經5度開庭,認定黃子佼涉犯的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適用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法定刑度為1年以下,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沒收扣案影片,可上訴。判決結果出爐後,李怡貞直言「按我對黃子佼的了解,不上訴就不叫黃子佼」,認為他一定會上訴。
李怡貞表示,黃子佼上訴後應該會改變訴訟策略認罪求情,透過狂做善事買贖罪券「看能不能把刑期壓到6個月內並得易科罰金,反正只要錢能處理都好解決」。李怡貞也直言,「台灣人本來就善良,容易原諒」,認為事件過後黃子佼會再復出演藝圈。最後李怡貞也喊話二審法官不能心軟「台灣兒童的權益,處罰性剝削的實例,做給全世界看好嗎?」。
留言 4
小偉
鞭刑吧!
12月06日14:39
林富雅
判太輕了判太輕了!!呆丸政府呀無德
保護矮絞佼!誰憐憫弱小的心靈❤️
12月06日11:27
Max
上訴是會的啦求自保,復出演藝難拉、 沒有廠商或電視台會去賭穩虧的生意做
12月06日10:44
沈鳳鈴
希望塵歸土大家好好把握當下亂世用重典還是要的
12月06日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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