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6000元包防水工程 零工婦摔成重殘 過失雇主得賠千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9月25日06:47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5日06:44

林姓男子6000元包下一間4樓透天厝鐵皮屋頂修繕工程,並以日薪1000元請來許姓臨時工幫忙,但許女工作時踩破採光罩,摔到4樓地板後重傷,至今仍要臥床,林男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7月確定,許女家屬提民事求償,向林男求償1300多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判林要賠1066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男2020年8月連工帶料合計6000元價格,承包鳳山區某間4樓高透天厝的屋頂工程,開工後林男以每日1000元請許女幫忙,但第一天上工,許女在鐵皮屋頂工作時,不小心踩破塑膠採光板,整個人從鐵皮屋頂摔落到透天頂樓。

由於許女頭部先著地,當場昏迷,送醫後有枕骨骨折、左側硬腦膜下血腫、右側小腦出血、水腦症等傷害,出院後仍有意識不清,雙側肢體障礙等問題,領有重度殘障手冊,生活需要別人照護,仍無法完全自理。

許女丈夫認為,林男施工時沒有依照規定,設有安全措施,害他妻子重摔落地,提告林男過失傷害,但林男偵查時竟否認僱用許女,檢方綜合相關事證,認為林是雇主,卻未在屋頂規畫安全通道,造成許女墜落,依過失重傷害罪將他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是許女雇主,但堅稱沒有叫許女上到屋頂上。但法官根據黃姓屋主證詞、勞工局訪談紀錄等,確認當時許女是拿工具上屋頂,不採信他說法,依過失重傷害罪判他7月徒刑,林男未上訴確定。

後來許女及丈夫、兒女等人,另提民事訴訟,向林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合計1300多萬。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都未到法院為自己答辯,也沒提書狀或其他聲明。

雄院法官審理後,根據許女未來需負擔的醫藥費、看護費等,判林應賠償806萬餘元,至於丈夫、子女等4人提的450萬精神慰撫金,法官審酌後認林男應賠償丈夫80萬元,3名子女各60萬元,合計林應賠償許女、許女家人共1066萬5037元。可上訴。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