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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無照騎車闖紅燈拒檢肇事 竟怪警員鳴笛追他也有責任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9月25日05:40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5日05:38

基隆市莊姓男子無照騎機車闖紅燈,蔡姓警員騎警用機車鳴笛追逐,途中莊男與另名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重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莊男還一度主張,被警追趕才發生車禍,警察也有過失。法官認定莊男違法,又未與被害人和解,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男今年3月28日晚上9點多,騎普通重型機車搭載江男,途中遇紅燈右轉,蔡員巡邏發現騎車追趕,並鳴笛示意停車受檢,莊男繼續騎車拒檢。

莊男為了逃避警員攔查,在速限50公里路段,以時速約76公里行駛,並且未注意到同向右前方機車騎士,在雙黃線路段顯示左方向燈就往左偏行。兩車碰撞後,對方人車倒地,造成腦外傷及蜘蛛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出血,合併意識不清大於24小時。檢方偵訊後起訴。

莊男供稱,他是被警察追趕才發生車禍,警察也有過失,因為如果警察不對他鳴笛,他也不會發生車禍,聲請傳喚蔡員到庭作證。

蔡姓警員證稱,攔檢莊男時,莊騎機車闖紅燈、跨越雙黃線,他因尾隨在後也開始闖紅燈,所以才明警笛、亮警示燈,用意在取締莊男交通違規,並警示其他用路人也要注意安全。莊男如果知道被警追逐,聽到警笛聲應停車受檢。

法官勘驗蔡員密錄器畫面及筆錄,莊對蔡員證述沒有不同意見,改供稱不再主張蔡員也有過失。

法官審酌莊男違規肇事,致被害人重傷害,家人也承受有精神痛苦,應予非難。考量莊男與被害人肇事過失程度、被害人所受傷害,以及莊男未能與受害者達成和解等情狀,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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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姓男子無照騎機車闖紅燈拒檢,途中與另名騎士碰撞,造成對方重傷。基隆地方法院審結,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年。記者邱瑞杰/攝影
莊姓男子無照騎機車闖紅燈拒檢,途中與另名騎士碰撞,造成對方重傷。基隆地方法院審結,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年。記者邱瑞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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