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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112年1月1日上路 桃市府抽選12,000名備選國民法官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2年09月13日04:21 •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3日上午10時辦理國民法官公開隨機抽選,抽選程序由民政局主任秘書呂宜臻主持,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張宏任、審判長林蕙芳、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奕瑋及桃園律師公會理事陳泓年等出席共同見證。

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只要是年滿23歲、在桃園市轄區內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國民,都有機會成為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

民政局依據桃園地方法院的需求,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隨機抽選出12,000名備選國民法官,會後製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桃園地方法院。後續則由桃園地院依國民法官法之相關規定,排除不具備國民法官的資格或情形後,再選任國民法官。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共同參與審判的過程,希望被桃園地方法院抽選成為國民法官的市民,可以踴躍出席參與,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帶進法庭,並籍著國民法官的參與,讓司法審判更透明、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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