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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自由日日shoot》72歲李朝卿到底要關多久?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29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9日21:30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目前入獄中。(資料照)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目前入獄中。(資料照)

法界估合併執行刑最高26年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現年七十二歲的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觸犯的一百一十一件貪污案,已有十七件判刑確定,合併執行十六年六月;至於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昨天就他另犯的九十件貪污(四件無罪,其餘合併八十一件),共判處四百五十年又四個月的宣告刑,李朝卿到底要坐牢多久?律師徐承蔭估算,最終的執行刑可能落在廿年至廿六年之間(含昨天判處的四百五十年四月的宣告刑)。

李朝卿已判決確定的十七件貪污案,其中一件判十四年,其他十六件各判十二年,宣告刑合計二百零六年,但台中高分院去年八月裁定的合併應執行刑僅十六年六月,徐承蔭指出,刑法五十一條規定,「數罪併罰」的應執行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徐承蔭舉昨天的判決為例說,李朝卿被判最重的刑是六年六月,八十一罪合計四百五十年四月,法官定應執行刑的刑期,介於六年六月至四百五十年又四個月之間,但上述法條又有「不得逾三十年」規定,因此,他認為可能最後的合併執行刑在廿年至廿六年之間。

至於八十一罪在未來定執行刑之後,是否能與之前的十七罪、十六年六月,再度合併定執行刑?徐承蔭說,因為刑法第五十條規定,只要是裁判確定前犯數罪的情形,原則上是併合處罰。因此,前面確定的執行刑,與後面再定的執行刑,依法也可再合併定執行刑。

有人質疑 合併執行像犯罪越多越划算

他指出,上述的執行刑規定與計算,如同百貨公司跳樓大拍賣,買得越多越划算,被告卻是犯罪越多折扣越划算!這樣對刑法的公平性與立法政策,不是沒有檢討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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