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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美麗灣委外經營供文教用 環團批假文教真飯店

客家電視

更新於 05月08日13:09 • 發布於 05月08日05:30 • 陳君明 臺東

爭議10多年的臺東縣美麗灣渡假村BOT案,2016年環評結論無效定讞後,2021年臺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物,去年臺東縣政府公告,依促參法的文教設施項目,徵求民間投資辦理ROT招商,日前完成招標,確定由飯店業者,取得2年維修及40年經營權,初估縣府共可取得6億多元的收入,環保團體則批評是假文教真飯店,不排除提告縣府濫權。

怪手在東海岸知名的杉原灣整地,為即將到來的音樂節活動準備,而矗立在海灘上爭議多年,長期閒置的美麗灣渡假村,縣府日前完成議約,以ROT委託飯店業者整建後,做為文化教育訓練設施,而總樓板面積的4成,可做為配合課程的住宿使用,也就是說,原本就占了整棟建築34%的123間客房,都可供住宿,業者經營42年,縣府可收到權利金、回饋金等,約6億多元。

臺東縣政府財經處財產開發科長 黃泇锝:「做些教育的課程,包含一些原民的體驗,海洋的活動甚至瑜珈身心靈這些,或是原民音樂的訓練,或是表演的東西都可以放在這邊,(那可以住宿嗎)?我們沒有提供所謂的旅館住宿。」

但環保團體批評,美麗灣會爭議這麼久,就是因為廢汙水,會對當地海洋生態環境影響大,如今縣府,以"假文教真飯店"來規避環評,並未解決汙染問題,只會讓爭議持續,而縣府則強調,該建物未來僅供學員等特定人士住宿,非供不特定人士住宿,因此非旅館。

臺東縣政府交觀處副處長 洪國欽:「住宿或其它的文教設施的體驗,我想都要得標廠商申請之後呢,我們縣府會統一來做審核。」

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組長 蘇雅婷:「用文教設施規避環評,其實是行政濫權。」

臺東縣政府強調若法規要求須環評,會要求廠商依法辦理,環保團體則表示不排除再行提告,絕不讓美麗灣違建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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