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立院三讀》4歲以上坐大型車 強制繫安全帶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30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11月30日21:30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陳昀、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駕駛人六千元;另因應大貨車過彎常因視線死角,將機車騎士等捲入車底,增訂條文要求裝設「防捲入裝置」,違者最高可罰兩萬四千元。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僅規範客運車駕駛並列的前排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座位,須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鑑於過去大客車發生意外時,部分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導致傷亡,包含二○一七年蝶戀花車禍、今年三月蘇花公路遊覽車撞山壁事故等,立法院院會為此修法。

大貨車須裝防捲入裝置 違者罰2.4萬

三讀條文明定,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大型車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處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雇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處罰該乘客;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採加重處罰,罰鍰從一千五百元提高至兩千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後續還需完成裁罰基準等相關配套子法修正,再將施行日期報行政院核定。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